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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林业局发布 《江苏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区划等级名录(2021)》

发布时间:2021-09-29        来源:省林业局        阅读:2238

日前,江苏省林业局对全省县级单位的森林火险等级进行了重新区划,其中Ⅰ级火险区18个、II级22个、Ⅲ级55个。

据悉,省林业局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完成了全省县级单位森林火险等级的区划,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原有的森林火险县级单位等级区划与实际情况已有较大变化,不能完全适应我省新的森林防火需求。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和《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》(LY/T1063-2008)要求,省林业局在召开专家论证会、向全省林业行业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进行综合研判,对我省县级单位的森林火险等级进行了重新区划,形成了《江苏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区划等级名录(2021)》。其中,还特别规定了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省级重点森林火险单位,均按照Ⅰ级森林火险区的要求进行管理。

《江苏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区划等级名录(2021)》的发布,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科学开展森林防火工作、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扑救力量、物资装备的改善提供了有力依据,也为有效保护我省弥足珍贵的森林资源提供了扎实、可靠的保证。

近年来,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和林业改革发展实际,夯实主体责任,强化责任追究,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,加强基础建设,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升,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。全省连续20多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,森林火灾控制率和受害率远远低于全国同期水平,没有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。


江苏省林业局公告

2021年第2号

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》有关规定,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对全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进行重新划定,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,现予以公告。本公告内容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江苏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

江苏省林业局      

2021年9月17日   

附件   江苏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

一、Ⅰ级火险区(18个)

南京市:钟山风景区、浦口区、江宁区、栖霞区、高淳区、溧水区

无锡市:滨湖区、宜兴市

常州市:溧阳市、金坛区

苏州市:吴中区、虎丘区、常熟市

连云港市:云台山风景区、连云区、海州区

淮安市:盱眙县

镇江市:句容市

二、II级火险区(22个)

南京市:雨花台区、六合区

无锡市:江阴市、梁溪区、锡山区、惠山区

徐州市:鼓楼区、贾汪区、泉山区、铜山区、新沂市、

邳州市、睢宁县

常州市:武进区

连云港市:赣榆区、东海县、灌云县

扬州市:仪征市

镇江市:丹徒区、润州区、京口区、镇江新区

三、III级火险区   

未列入Ⅰ级和II级火险区的县级行政区域。

四、省级重点森林火险单位

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省级重点森林火险单位,均按照Ⅰ级火险区进行管理。